首页 > 品牌工作 > 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鄂州市关工委: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授牌为契机 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

时间:2018-06-18浏览:4484次来源:鄂州市关工委

    经过连续几年的艰苦努力,鄂州市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取得成功,2017年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综治办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标志着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也为我市今后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奠定了更高的基础。
    一、认真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理清思路,进一步增强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信心
    总结回顾过去几年的工作,自己认为有几点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必须认真借鉴和坚持。
    一是创建工作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2016年8月5日,防汛汛情稍有缓解,市委就召开专题常委会,听取市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市申报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予以确认,当即成立了以市委书记李兵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立为第一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后,市委、市政府正式向国家三部委呈文,申报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市委办公室正式批转了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创建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紧接着,市委副书记陈新林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成员单位进行明确分工,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委领导班子调整后,熊明新副书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创建工作得到了国家关工委和省关工委的及时指导。2015年,国家关工委创建活动办负责人考察我市“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时,充分肯定我市泽林中学等单位普法教育活动有特色,鄂州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有基础,鼓励我市申报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2016年初,市关工委、市综治办、市司法局组织部分基层关工委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赴山东德州和江苏南京等地学习考察创建先进市的经验,找准了我市创建工作的努力方向,从而形成了向市委常委会的建议意见。其后,国家关工委创建活动办的负责同志先后3次来鄂州考察指导,给我们及时指点,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2016年5月,省关工委主任吴华品、常务副主任周祖元率领省关工委调研组一行来鄂州进行了为期5天的调研考察,指示我们一定要全力以赴,在全省率先申报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并写入调研反馈意见。这些都为我们的创建工作提振了信心。
    三是创建工作得到了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市关工委作为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工作的主创牵头单位,自始至终全方位参与了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充分发挥“五老”的引领作用,创建工作不遗余力。市关工委、综治办、司法局三家主创单位工作协同配合,共同搭建多个工作平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积极到结对学校开展共建示范校活动,圆满完成了各自的工作任务。市关工委多次邀请法律专家到市一中、西山小学等学校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华容区关工委组织中小学生在段店中学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市司法局积极担当切实承担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组织“三关爱”艺术团到学校领唱法治歌曲,组织和举办了中小学生法治歌曲大赛,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四是创建工作发挥了学校主阵地作用。青少年普法教育,主体是在校学生。自第一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以来,10年中,我们紧紧依靠教育部门和学校,按照国家关工委、司法部、综治办的工作部署,突出《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交通法规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各学校都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制定了普法教育工作计划,讲好开学法治第一课。制作了法治宣传橱窗,开辟了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市法院组织法官到学校举办模拟法庭,让学生在庭辩中明法理。一大批学校积极争创青少年零犯罪学校,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学法一起走”等生动活泼的普法教育活动,广大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断增强。
    “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授牌后,市委书记李兵在市关工委呈送的报告上批示:“感谢关工委同志们所做的辛勤工作,望继续在青少年普法教育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上再做贡献。”市委副书记熊明新在总结表彰上,明确要求市关工委及各成员单位要发扬优良传统,坚持过去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开创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新局面。这为我们做好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推动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长期以来,市关工委紧紧依靠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突出学校这个青少年普法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将青少年普法教育融入素质教育、德育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中,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我们培养了择林中学这个普法教育典型,利用典型示范,利用典型引路。我们认为,要创新,必须在坚持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是打好学校法治副校长这张牌,拓展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内容。学校法治副校长是学校关工委领导成员之一,为我们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供了机制保障。过去,我们一般只要求学校法治副校长制订学期普法教育计划,与市普法办年度普法计划相衔接,安排好普法教学内容和教材,讲好开学法治第一课,做到“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从去年起,我们将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予以拓宽,还要求他们当好学校老师和家长学校的普法宣讲员。我们认为学校是立德树人的场所,老师的言传身教更重要,老师学法普法必须先行一步。法治副校长主动承担起学校老师和家长学校的普法宣讲任务,每学期列入工作计划。我市泽林中学利用每周例会时间,学校关工委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今年突出《宪法》宣讲。在法治副校长的指导下,在教师中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写一篇普法文案,看一部法治电影,举行一次观后感座谈活动,上一堂普法教育课,组织一次“依法从教”警句格言征集活动,不断强化教职工的法治意识。一大批学校利用家长学校这个阵地向家长宣讲普法知识。与此同时,开展“小手拉大手,学法一起走”活动,由学校出题,通过学生“带法回家”,让学生和家长共同答题,建立起了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为辅的“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体系,达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二是关工委上下联动和成员单位整体联动,形成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强大合力。近些年来,我市各级关工委组织一直认真落实中国关工委、省关工委“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要求。通过法治教育进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请法律专家和“五老”进校园作法治专题讲座、带法律专家到学校和校外活动中心举办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向广大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全方位培养广大青少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在创建全国青少年示范市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市委办的文件,把成员单位结对一所学校,负责该学校普法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用文件形式明确下来,要求关工委各成员单位每学期至少要到结对学校举办一次大型普法教育活动。市关工委带头做出示范。去年,我们到结对学校市一中和西山小学举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主题是:“学法、守法、用法---做新时代阳光青少年”。主讲人以生动活泼的方式 进行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现场让学生积极参与互动,对学生们提出了“育爱心、勤学习、拘小节、拒诱惑、慎交友”五个方面的要求,学生们深受教育,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纷纷表示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要坚持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其他各成员单位也把这项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25所结对学校的普法教育更加深入扎实。近几年,全市各级关工委和关工委成员单位邀请法律专家讲座,每年达200场次以上,受教育学生达4万人次。专题讲座与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法治课做到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今年,市关工委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举行公诉人与律师辩论电视大赛,组织石山中学200名学生参与现场观摩活动,让学生从中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五月份,又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在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和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举办为期三天的普法教育系列拓展活动,组织近千名学生参加。其中有两场法律知识讲座,有一场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把普法教育与“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两项主题活动联结起来。通过这些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不断引向深入。连续几年,市关工委被评为全市普法先进单位 。在连续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鄂州市关工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老主任高东华、现主任姜昭定被评为先进个人。
    三是创新活动载体,不断增强学校的法治文化氛围。
    1.开展“唱响校园法治歌曲”活动。2017年,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广播电台组织了全市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广泛开展“唱法制歌曲 做守法公民”活动。经过层层选拔,来自全市的34个学校代表队,共计2000余人,参加了鄂州市校园法制歌曲大赛总决赛,鄂州电视台全程录播。这次校园法制歌曲大赛,演唱质量高,演唱过程和比赛场面令人震撼,教育效果好。举办校园法制歌曲比赛,为进一步促进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守法行为的养成,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在全市营造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助力鄂州市“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创建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唱响校园法治歌曲是我市在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过程中摸索出的一种普法教育方式。近年来,我市以司法局为主体,市关工委参与组建“五老关爱”法治艺术团,年龄最小的60岁,最大的74岁。“五老关爱”艺术团搜集整理了近20首适合学生演唱的校园法治歌曲,编排了20多个法治文艺节目。随后市关工委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在泽林中学举办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暨法制文艺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由泽林中学学生演唱了法治歌曲,“五老关爱”法治艺术团表演了法制节目。演出前,参会领导向学生赠送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学生通过观看法治文艺演出,使他们进一步加强法制观念,培养崇尚法律、爱国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与此同时,“五老关爱”法治艺术团到市直学校和各区、开发区、街道学校、村(社区)巡回演出100多场次,深受广大师生和青少年的欢迎,创造了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学生唱法治歌曲,提高了学生的参与性、互动性,是我市的一个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尝试,收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2.广泛开展“学法、用法,争做守法小公民”签名活动。我市各级关工委在组织法律专家进校园,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各学校关工委充分利用这一契机,举办“学法、用法,争做守法小公民”签名活动,其目的是动员更多学生在法治教育的氛围中,庄严地签下自己的名字,立下庄严的承诺,用以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少学校还把学生的签名横幅悬挂在大教室、法治文化宣传橱窗等醒目场所,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3.大力加强学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我市泽林中学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台、校园法制宣传橱窗、电子屏的宣传作用。学校结合“法制教育进校园”的活动要求,与各级部门联合起来打造了校园200余米长的“法制文化长廊”。该长廊由“青少年预防犯罪宣传栏”、“学校普法特色宣传栏”、“学生成长展示长廊”、“法制教育宣传栏”四个部分组成。校园内教学楼、操场、食堂、走廊、草坪、树木等随处可见法治文化景观,营造出了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市关工委联合市教育局、司法局组织各区教育局、街道中心学校以及部分市直学校负责人到时泽林中学参观学习,推广他们的做法。华容区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在原段店中学建起了区级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投资近300万元,每年分期分批地组织中小学生到该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充分发挥了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目前,全市广大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法律意识普遍提高,青少年违法犯罪呈大幅下降趋势。今年,市关工委将“创建零犯罪学校”和“创建零犯罪社区”作为与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凤凰街道联合重点调研课题,其目的是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把我市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引向深入。

 

分享至: